春节既是开展执行工作的有利时机,也是执行信访矛盾的突发时节,为做到促进工作与保障和谐两不误,我院执行局采取多项措施、多管齐下,效果显著。
首先建立春节执行干警值班制度,每天安排六名干警值班,执行人员24小时处于接警状态,除主动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下落外,任何时间接到申请人举报随时出警予以执行。正月初六,执行三庭的执行员徐志辉接到申请人周胜利的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董太宗的行踪。该案自2005年申请执行之后,被执行人为躲避执行一直在外。徐志辉和同事迅速赶到西村,未找到被执行人,经多方调查,才知被执行人在芝田八陵村,他们又驱车赶到到八陵将被执行人董太宗带回执行局,董太宗态度强硬,以无钱为由仍然拒绝履行义务,执行人员从情理到法理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并告知他,根据其行为,如果再不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执行人员的态度使被执行人深受感动,到晚上近11点,被执行人主动将欠款5000元交到申请人手中,使案件得以执结。其次,优先执行涉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案件是各级领导及上级法院特别关注的案件,也是影响春节期间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所以执行局把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放在春节期间执行工作的首位,优先执行。腊月二十八、二十九,局长郑朝阳和几位副局长及相关承办人仍在协调多起涉执信访案件,最终使案件圆满解决。 再次,确定重点,进行 “早晚执行” 。选择重点案件,开展了 “早晚执行”。 针对被执行人有可能回家过年的情况,每天早晨5点或晚上10点以后赶到被执行人家中开展执行工作,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作出履行计划。如果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则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2月3日到2月23日,执行局全体干警利用春节假期共执结案件52件,标的近一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