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河南省高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召开全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制定措施,迅速行动,保障“涉农”案件在短时间内执结。
一、从三庭一科抽出7名工作能力强的干警组成农民工案件执行小组,专门负责涉及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等案件的执行,对该类案件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执行完毕。
二、优先执行涉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等案件。
三、专案执行小组与业务庭室加强沟通,提前介入调查拖欠工资当事人的财务、住址及有关情况,为执行做好提前准备。
四、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其它案件的执行有冲突时,则优先执行该类案件;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有关财产进行委托评估拍卖,最大限度地满足债权的需要。
五、对于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予以及时发放,减少周转环节,简化审批手续。
六、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确有经济困难的,进行司法救助。
七、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