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国际劳动妇女节,对于巩义市人民法院女法官李延娜来说是幸福的,因为当天她将荣获“郑州市十佳法官”。
2009年初李延娜专职从事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工作,本着快速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标,她在审判工作中不断改进办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李新春、曹红桃诉翟喜威、安邦保险公司一案,由于原告之子死亡,其本身过错较大,为了充分保护受害者权利,减少肇事方索赔的难度,李延娜积极引导原告追加保险公司参加诉讼。在调解过程中,各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但在最短的时间内下发判决书,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没有提起上诉。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原告拿到了全额的赔偿款项,比保险公司不参加诉讼多得近3万元。2009年全年李延娜共累计结案285件,上诉率仅为7%。在审结的案件中,不需要立执行案,已经实际履行的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