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任期将满,“人民陪审员”给我心中留下的是神圣、荣耀、责任,还有期待。这种深深的恋恋不舍情怀,随着时间的冲刷,涤荡着我的灵魂,许多记忆如潮水般喷薄而出……
五年间,一幕幕场景在眼前回放:报名,第一次与人大、司法局和法院的领导见面,在人大常委会上接过红红的任命书,第一次座谈会大家畅谈五年任期的打算,十天的集中培训使我们这些陪审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五年间风风雨雨的陪审之路……如镜头回放般一一展现在眼前,似昨日刚刚发生的事情。
记得刚刚坐在审判席上时,心中有一丝紧张和不安,自己虽是自学的法律专业,但实践几乎为零,能够学以致用,是多么难得的机会和荣耀!带着强烈的求知欲和责任感,我开始了自己的人民陪审员之路。经过数次的审判实践,我对于审判程序以及案件的事实认定等有了初步的认知,并在审理时如何对证据材料去伪存真,对案件作出准确的判断,扮演好陪审员的角色有了初步认识,开始由“听案件”转变到“审案件”, 对于一些案件事实有不清楚或疑问之处,会及时发问,告别了“陪而不审”的现象;我很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把握好角度和尺度,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在案件评议时,作为业外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发挥对法官的制约与监督作用,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正当我为自己的进步略感自喜时,一个案件给我敲响了警钟,让我开始审视自我,改变不足。05年9月,我作为合议庭成员之一参加到了一个抢劫案的案件审理当中。当庭看到起诉书内容大致为:被告人白某偷了自己所在单位几十斤废铁,出厂门之时被本厂保卫人员发现,白某为了离开现场捡起一块石头砸了保卫人员的头部,致其轻微伤。庭审之时我深感不解:明明只偷了几十斤废铁,怎么会以抢劫罪起诉呢?被告人也很委屈,说自己没抢劫。随着审判员给予被告人的解答,我的疑问也化解开来,原来:在盗窃、诈骗、抢夺时,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转化型抢劫。在庭后合议中,我提出:一名19岁的年轻人,刚刚开始自己的人生,如果判抢劫罪是否太重了?审判员告诉我:我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法律规定此种情形已经由盗窃转化为抢劫,这是罪刑法定原则所确定的,且由于其后的暴力行为,他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加大,造成人身伤害的可能性也明显增强,所以法律才有此规定。并且此案已经造成了一定的人身伤害,符合法定情形。短短一席话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刑法课,我惭愧不已:由于自己法律知识的欠缺,差点造成对法律定性问题的错误,学海无涯,自己应该恶补法律知识,才能适应审判需求呀!因此,在此后的求学之路上我虽坎坷前行,却从未懈怠。
通过长时间的审判实践,我发现青少年犯罪案件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记得在2005年11月审理的一个刑事案件,案件的被告人有十四个,其中有十二个为未成年人,他们一伙人结伙盗窃、抢劫多达九起,其中一个男孩就住在我所在的企业旁边,曾听说这个孩子兄弟三人,父母都外出打工,而他是他家中唯一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然而由于一念之差,今天却沦为阶下囚。当庭,看到一张张略带稚气的脸却流露出倔强和不知悔改之意,我的心在流血:孩子们,回来吧!你们的人生之路还很长,但走的却是一条不归路呀!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依照程序对他们进行庭后教育感化,刚开始苦口婆心的劝说似乎并未感动他们,过了一会儿,有个孩子的家长忍不住了,冲上来要打孩子,我们赶紧上前拦住,并劝说他:打孩子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关心孩子,多和孩子交流……正在劝说中,我瞥见那孩子似乎有些感动,仰头看着天花板,像在极力掩饰着内心的不安,我赶紧不失时机再次和这个孩子谈起心来,良久,他终于开口对父母大吼:“你们平时只顾赚钱,管过我吗?现在你们嫌我丢人了!只有这些兄弟关心我,我们同吃同玩,没钱花了才会想这些办法弄些钱吃饭。直到今天,我才真正明白这些办法都是坏办法,是犯法的……”随着一串串的眼泪淌下,那个孩子蹲了下去,把头埋在腿中间,继而失声痛哭,其他的孩子似乎被这种情形所感染,一个个低下了头,有的默默无语,有的轻声抽泣。我们合议庭三位成员也为之所动,我拿出一包纸巾给他们分发,让他们擦泪,却看到好几个孩子都接住纸巾舍不得用,把纸巾在握在手里,攥得很紧,很紧……那个孩子哭了好久,说:“爸妈,从今往后我一定改!”此时,透过泪眼,我看到的是希望和安慰,那一刻我才真正明白:让一个人真心悔悟并弃恶从善,开始新的生活,这不就是一名审判人员真正的价值所在吗?在此后的生活当中,我又多了一项任务,就是把真实的案例筛选出来,汇集起来,经常性地对同事、朋友进行宣传,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家长对青少年教育的责任感和危机感,防患于未然。
我虽已是而立之年,但还会为一些事情流泪,回想起来自己的确傻傻的。还记得08年4月的一个行政案件,因原告和第三人因为宅基地权属争议,由土地局撤消了原告的宅基地使用证,后市政府维持了撤销决定,原告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期间,通过当庭的调查发现从宅基地使用证发放距今已有十五、六年,经过多年的你争我夺,当事人双方积怨甚深,双方的矛盾已不在一块宅基地上,而是为了争一口气,土地局也在此期间也多次调解不成,无奈之下做出了撤销决定,且这一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当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时,原告当事人——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拍案大叫道:“你们要是不把宅基地判给我家,我就和对方李某某同归于尽!”喊完,连庭审笔录的字也没签,就跑出审判庭。我看到此种情形,生怕他一时冲动做出傻事,也跟着跑了出去,跑到一楼大厅终于追上了那小伙子,我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问他去哪儿,他说:“去报仇!”我说:“用啥?”他说:“用我这个人!”,我问他:“报仇以后你这个人会咋样?”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从小时候就知道这块地是我家的,是他家有钱,抢走了我家的地。我不能让他家得到这块儿地。”我沉思片刻,并看他的情绪略有缓和,就说:“土地局撤销了你家的宅基地证,他家不是也没得到吗?撤销,是因为你家在第一次申请时程序有些不合法,而且刚才土地局的人也说了,你家符合条件,可以重新依照程序再次申请,再批给你们一块儿地的。你刚才说的那些都是些气话,那样能解决问题吗?如果你这个人都没有了还争啥气?”看到他怒气有些消除,感觉事有转机,我接着说:“人活着,是为一口气不错,你的勇气让我佩服,但你应该更有勇气让家人过得更好,而不是让你妈妈为你担心,让全家人一生都陷入到一件事的阴影里,你就是这样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吗?”我说着,自己反而有些哽咽,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站在那里愣了有几分钟,看到我的样子,似有不解,我说:“每个人都有父母,为父母多想想吧。想通了就回去签个字,让这件事过去吧。世界上没有越不过的坎,那得看你让不让自己过去!”他若有所思地慢慢转身回去签字了,我如释重负,站在人来人往的大厅里,突然发觉已有泪水流下,却不知为何……
作为一名陪审员,要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通过五年的陪审,我深深体会到了此番道理的深刻含义,也不断地为此做着努力,虽然我的作用有限,但能够在有限的范围内发挥作用,也是深感宽慰的。
09年10月我参加了一个抢劫案的审理,涉案的嫌疑人为八名未成年人,案件庭审结束后,我的一位同事找到我,说是其中一名嫌疑人的舅舅,希望对他的外甥能够从宽处理,并说其外甥虽参与了抢劫,但是没有获取抢来的财物,所以他家人认为他的行为不构成抢劫,只是一般的打架斗殴,因此在这个案件一审宣判后提起了上诉,这是发回重审案件,“发回重审,不就是意味着案件判错了,中院让改判的吗?”面对他的质疑,我告诉他:这个孩子参与了抢劫的全过程,虽然他没取得财物,但只是一个情节,并不能说他没有抢劫,这是其一;其二,案件发回重审并不代表案件判决错误。我把《刑事诉讼法》发回重审的法定事由给他详细讲解了一遍,他总算信服。但是,其后他又提出,可不可以判得轻些?因为他家的孩子学习成绩一向很好,第一次就是判的缓刑,家人担心会给孩子上大学带来负面影响才上诉,这次如果再判缓刑,岂不还是要留案底,影响孩子前途?我是自任陪审员以来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问题,但是,作为一名陪审员就应当抵挡住诱惑、经得起考验,维护好法官形象,做一名知法、守法、护法的使者,维护好法律的尊严。我告诉他们,我们每一位合议庭成员,都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案件给以公正的判决,是决不会为私利所动的,如果因徇私枉法而法外施恩,只好说“对不起,办不到。”合议庭会纵观全案事实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做出最合理的判决。刚开始,他家人对于此种说法很不理解,并说如判缓刑,还要上诉。后来,经过我们十多次的沟通,他家人终于认同了我的说法,并说:我们也是相识多年的同事,了解我的为人,信任合议庭,且明白了合议庭的良苦用心,如判缓刑孩子还可以继续学习,最起码没有丧失学习机会,还是给孩子留了一条后路,因此不再上诉。听到这一消息,我如释重负,心想,这么多天的工作总算是没白做呀!可是回想一下,这样的工作也真是难做,可见每位站在风口浪尖上的法官面临的是怎样的境地!面对着办公桌上高高堆起的卷宗,要他们面面俱到地做好每一位当事人的心理工作,那要付出多少时间和精力呀!想起近段时间在法院报上看到的陈燕萍的事迹,十四年审理三千多案件达到“三无”,那是和何等的不易呀!
虽然,五年的陪审经历带给我太多全新的感受,使我在人生道路上不断成长,让我为之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我也非常惭愧自己做得尚不够多,不够好。在07年11月,我和另外一名陪审员孙老师被我市法院推举为郑州市优秀陪审员,在表彰会上,听到管城区的陪审员顾田老师讲到,她为那些在看守所的孩子送衣服、送棉被,让那些没家可回的的孩子住在自己家里,帮助回归社会的孩子找工作等等陪审以外的事情,我的心被狠狠地揪了一把。是呀,有时当我看到这些状况在我的身边发生,而我为他们做了些什么?我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在自己内心无奈的感慨着,期待着事情会有所改观,相比之下,我是多么的渺小和自私呀!因此,我为自己的不作为曾深深地忏悔,并在后来的陪审生涯中尽力做到更好。
五年忙碌而充实的陪审员生活就要结束,太多太多的案件在撞击着我的灵魂,太多太多的事情触动着我的心弦,在这五年间,虽然在工作、法院、家庭这三者中间我如陀螺般匆匆地旋转着,且有时这三者也会发生小小的摩擦,但带给我更多的是丰富多彩的人生体验,让我感知到更浓的人生百味,也使我在自己的人生历程中抹下了最浓最靓的一笔,特别是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法院的同志给予我的关心和帮助,使我备受感激和鼓舞。记得是在刚被任命为陪审员的时候,我作为一名企业的基层员工,虽然企业的高层领导比较支持,但是一些基层领导并不太认同,在我们陪审员赴郑学习期间,法院人事科的领导了解到了我的顾虑,及时通过院领导与我们的企业领导沟通,得到了我们企业自上而下的支持,才使我在日后的陪审工作中无后顾之忧,尽心竭力为我们的陪审工作付出自己的绵薄之力,内心的感激是无以言喻的。后来,在两次司法考试中,我们法院的同志更像战友一样,无时不在精神上和学习中给我最大的支持和鼓励,使我能够在司考之路上虽蹒跚而行,却不敢言弃。
是呀,五年的任期虽满,但心却依然徜徉在这多姿多彩的五年当中,愿法院为我们的社会再续和谐新篇章!红色天平永远闪耀出烨烨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