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节约型法院,我院结合自身资源消耗现状,认真制定具体节能措施,要求全体干警树立节能观念,将节约措施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我院出台10项措施,要求干警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升油、每一分钱、每一滴水、每一张纸等做起,勤俭办一切事情。1、白天工作时间尽量利用自然光,缩短电灯使用时间;2、上班期间离开办公室养成随手关灯、关空调、关门窗的良好习惯,杜绝办公室无人,水电空调照开等现象的发生;3、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关闭各种电器及办公设备;4、除正式文件和重要材料外,原则上每张纸要正反两面充分利用;5、中央空调在较好保证供冷、热的基础上,尽量缩短运行时间,派出法庭空调温度设置在27度以上;6、洗手间、卫生间使用后做到人走水电关;7、严禁公车私用,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使用公车上下班,提倡少用或不用汽车空调;8、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次数,三楼以下一般不使用电梯;9、杜绝长明灯,长流水;10、在餐厅就餐的干警要做到按量取食,勤俭节约。
办公室、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将及时对全院节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排查资源浪费漏洞,并及时予以解决。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我院责任目标考评办法扣分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