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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拓展行政审判职能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0-07-21 10:42:26


    今年以来,巩义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采取三项措施,充分利用行政审判资源,依法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积极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一是加强衔接,有效预防行政争议。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坚持将防范关口适当前移。针对行政审判反映出来的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帮助行政机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适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2份,将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漏洞,及时反映给行政机关,为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法律指导。

    二是加强协调,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牢固树立和谐意识,不断加强行政协调工作。经法院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明显不当的,建议行政机关改变其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动员行政相对人申请撤诉,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经过该院的努力推进,巩义市委、市政府于5月12日组建成立了巩义市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对于通过裁判方式无法做到“案结事了”的行政争议,综合权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努力寻求依法妥善解决行政争议的最佳方案,促进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之间的谅解与和谐。

    三是加强交流,共同研讨行政争议。召开行政机关与法院的座谈会,交流和丰富诉讼知识,总结行政争议规律,共同商讨预防解决争议的思路。今年以来,该院召开了2次行政机关座谈会,针对不同机关的具体问题召开了4次小型座谈会,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16件次。结合生动具体的案例,主动给行政机关讲授法制课,受到行政机关的热烈欢迎。加强行政审判的宣传力度,选择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扩大行政审判的影响力,实现审案一件、教育一片、受益一方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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