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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干警火眼金睛 偷车贼不足百米被抓获

  发布时间:2010-10-12 11:21:37


   偷车刚得逞,没想到却被百米外的公安干警认出自己是贼。10月12日,巩义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赵某因盗窃摩托车被判拘役六个月,处罚金一千元。

    家住巩义的赵某是个游手好闲之徒,平日里小偷小摸的事情没有少干。2010年6月18日14时许,赵某闲逛至巩义市体育馆时,突然内急,便急忙走进附近的公共厕所。当赵某从公厕中走出时,他发现门口停着一辆豪爵摩托车,且这辆车并没有上大锁,显然车主是着急上厕所而忘了给车上锁。于是,赵某便对这车动起了脑筋,他见四下无人,便偷偷摸索着将车打着火,溜着车走了。当赵某行至陇海路与桐本路交叉口时,火眼金睛的公安干警发现赵某形迹可疑,便上前盘查,做贼心虚的赵某在回答公安干警的询问时漏洞百出,公安人员由此认定赵某的车来路不正,遂将其带至派出所,就这样,赵某偷车后未跑车百米便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赵某虽已返还赃物,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但其行为已脱离了被害人的控制,其犯罪形态属于犯罪既遂,故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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