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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出台《办案安全防范、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0-10-12 15:34:48


    为积极防范和处置人民法院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巩义法院制定出台了《办案安全防范、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该预案针对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民事、行政案件执行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涉诉信访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规定了相应的处置办法,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患未然,临危不乱,审慎细致等工作原则,并作出了相关部署。

    一是细化分工并落实责任。成立办案安全防范、应急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制定并指挥实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协调解决突发性事件引发和处置过程中的各种关系,指挥各部门干警协同作战。

    二是建立预测预警制度。针对有较大社会影响、涉案人数较多或当事人情绪激动等可能出现扰乱审判秩序的案件,各业务庭、执行局有关人员应就可能遇到的不良情况做出分析和预测,发现问题及时向法警大队报告线索,提前开展预防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应对。

    三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结合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工作,适时开展模拟演练活动,提高司法警察灵活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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