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郑州中院副院长赵永纯、立案二庭庭长阎天喜一行4人与巩义市委政法委会同巩义市委群工部、巩义法院及巩义市土地局、房管局、供销社、中国农业银行巩义市支行等部门共同研究化解因巩义市北山口供销社房屋买卖合同引发的3起民事诉讼案件的涉诉信访问题。
赵永纯副院长一行在巩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书选、巩义法院院长王季及有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到巩义市北山口供销社查看了房屋现场,结合案件双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分别征询了巩义市土地局、巩义市房管局等行政执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在巩义市委群工部会议室,郑州中院案件承办人通报了案件复查情况,并分别听取了有关职能部门对该案的建议,以及涉案部门对解决纠纷的想法,充分征求了巩义市委政法委和群工部的意见,从而理清了解决3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思路。经过3个半小时的认真剖析,使与会的巩义市供销社、中国农业银行巩义市支行等部门充分认识到了其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应负的责任,并当场表示在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同时,主动与上访人进行思想交流沟通,避免上访事件的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