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甚至动辄越级上访、闹访、缠访、恶访。面对如此严峻的信访形势,法院如何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破解涉诉信访难题,发挥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力军作用呢?河南省巩义市法院坚持不懈地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大胆创新,在河南省率先走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新路子,受到各方称赞。
巩义市人民法院在长期的信访实践中发现法院在巩义市的大信访格局中的积极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主要表现在:一是化解矛盾的主力军职责不够到位。虽然长期以来,巩义法院一直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主要职责。但由于传统司法理念的影响,法院对各类矛盾纠纷按照“民不告官不理”的原则处理。对本属法院诉讼解决的,当事人坚持到党委部门信访案件,法院只是在接到通知后参与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工作被动滞后,不能有效发挥化解社会纠纷的主力军的作用。二是化解矛盾的合力效果不够理想。虽然巩义法院设有审务涉诉管理中心专职负责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但由于主客观方面素质的影响,法院与其他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络、配合协调不够及时有效,对需要共同化解的热点案件处置不够及时。对不属法院诉讼解决的纠纷,由于衔接不够紧密,引导反映群众到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因为当事人认识不同,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三是法院涉法信访的压力不断加大。热点信访事件的突发性,临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造成相应的工作迟延,增加法院工作的压力。部分群众对法院诉讼受案范围不了解,对些不属法院受理范围的纠纷坚持诉讼,并通过信访途径给法院施加压力。由于法院参加信访联席会工作人员的随机性,与会人员经常更换,做群众工作能力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不利于信访问题的更快解决,也为法院增加了压力。
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法院在化解信访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成为巩义法院人共同思考的问题。经过巩义法院人的积极探索、创新、实践,终于找到了信访法庭这条化解信访纠纷的新路子。2010年3月在巩义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巩义市信访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巩义法院信访法庭在巩义市信访局正式揭牌,标志着巩义法院信访法庭正式诞生。
据悉,巩义法院信访法庭成员由群众工作能力强、大局意识强、业务能力强的“三强”干警组成, 1名庭长、1名副庭长、1名书记员、1名法警。信访法庭的具体职责是:对于当事人直接向信访法庭起诉的案件,经审查符合人民法庭受理条件可以直接立案,由立案庭统一编立案号,纳入流程管理;依法审理、调处领导接访批转交办,符合法律规定,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能够解决的案件;依法办理院领导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及时排查矛盾,解决群众纠纷;对受理的涉及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人身伤害赔偿等严重影响当事人生产、生活的案件,依法进行诉前调解。;对调处无效的重大影响信访案件,联合群工部等部门组织召开听证会,辩法析理,答疑释惑,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劳动仲裁等渠道解决问题;协助市委群工部处理疑难信访案件,并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存在的法律疑问;积极参加全市的联合接访工作,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信访群众依法化解矛盾;加强与市委群工部的联络,及时掌握涉诉信访动态,制作信访通报,为领导决策服务;加强便民设施建设,设置公示栏、宣传栏,对各类主要案件的收费标准、当事人主要诉讼权利和义务、举证须知、风险提示及审理程序予以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针对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完成法律规定的人民法庭其他职责和党组交办工作。
信访法庭处理信访案件有天然优势:不仅成本更低、效果更好,而且效率更高。2007年7月11日,家住鲁庄镇的姚某在巩义市孝义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分娩时出现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姚某家人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也不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将刚出生的婴儿遗弃医院,要求院方赔偿姚某死亡的损失。因双方对责任划分、赔偿等问题意见分歧较大,使调解陷入僵局。7月14日、15日,姚某家属采取封堵医院大门、收款窗口、在门诊大厅焚烧纸钱、将姚某12岁长子强行留置在医院等行为,迫使院方做出赔偿。姚某家属到巩义市信访局信访后,巩义法院信访法庭主动介入,帮助接访领导副市长李凤芝分析案件,给纠纷双方讲法律、讲政策,拉近了双方的心理距离。经过信访法庭工作人员的明理释法,姚某姚某家属由不信任到信任、由过激到平和,主动将12岁的孩子接回家,并不再实施妨碍医院工作秩序的行为;院方由最初的推脱责任,到最后的主动承担责任,最终双方于8月4达成调解协议,并于8月7日履行完毕,双方对信访法庭的工作十分满意。
姚某家属只是信访法庭受益者的一个典型代表,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据统计, 在短短的7个月时间内,信访法庭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次,成功调解有重大影响的社会案件13件,成功调诉前调解案件30余件,成功审理案件2件。
信访法庭庭长焦会朝说信访法庭化解信访纠纷的成效显著,巩义法院的2010的信访案件数较往年信访数量明显下降,比2009年信访总量下降100%,并取得了2010年赴京非正常访零记录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