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拄着拐杖来到巩义法院的接待大厅,当他激动地展开手中的锦旗时,他说道:“法院的同志们帮了我的大忙啊,我和树森家几十年的矛盾让你们解决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用为家里的排水问题发愁了,感谢法院的同志们!”
家住巩义市大峪沟镇杨里村的张元有、张树森二家是相处了三十多年的老邻居,两家的房屋依地势而建,张元有家在东边,张树森家在西边。虽然两家是邻居,但是他们的关系并不融洽。原来二十年前,两家曾因盖房占地的问题引起一场命案官司,从此便结下了无法消除的仇恨。
张元有家由于所居地势较高,常年排水都要顺着排水沟流到张树森家门前,张树森为此十分恼火,于是,他动手堵住了张元有家的排水沟,致使张元有家的房屋受到一定程度的损伤。因为排水问题,双方经常产生纠纷,几届镇政府、村委会的领导都曾出面协调,但双方一直僵持不下,均没有退让的意思。张元有见政府出面也无法解决问题,便将张树森告到了法院,希望法院能给他一个公道。
巩义法院法官曹玉峰接手此案后并没有因案件棘手而退缩,他和同事贺金涛先从村委会和周围的群众入手,深入了解了两家人的情况以及他们之间的矛盾。在摸清了两家人的具体情况后,曹玉峰和贺金涛二人便开始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可是张树森并不配合法官的工作,他们多次上门拜访均吃了“闭门羹”,这使得工作陷入了僵局,但是他们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继续去他家拜访。“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张树森终于被法官们执着的工作精神打动了,他主动找到法官要求说明情况,并说明了自己堵住张元有家排水沟的原因。曹玉峰、贺金涛二人认为“解铃还须系铃人”,便将张元有和张树森二人找来,共同做他们的工作,并和两位当事人一同前往现场实地进行勘验,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原告张元有宅基内的排水水路由原排水水路改为由被告张树森宅基南院墙外排出;被告张树森自愿将其南院墙让出八十公分宅基地宽度供原告建造排水设施使用,并立即清除排水设施中的障碍物,同时,被告张树森自愿补偿原告张元有各项损失共计五百元。至此,一起长达二十年的邻里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