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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思考

  发布时间:2011-01-11 15:07:30


   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批新型劳动大军,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或在乡镇企业就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众多侵犯农民工权益的现象,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和纠纷,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人民法院做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在社会发展特殊时期责无旁贷的政治使命。结合巩义市人民法院今年三月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实践,笔者就维护农民工权益提出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农民工诉讼案件的类型

    农民工诉讼案件,主要有几种类型:一是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主要是用工企业到期不兑付农民工的工资,特别是一些建筑企业,到了支付工资的时候,包工头就不见踪影,农民工一年的辛苦付之东流。农民对拖欠工资的现象反应最为强烈。我院共排查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1件,其中审理7件,执行4件,案由均为追索劳动报酬。二是工伤赔偿案件,农民工与城市工人相比,在保险、医疗等方面的待遇普遍比较差,一些农民工甚至连起码的劳动保障条件都没有。一旦发生工伤,如果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农民工维权将造成不利影响。我院排查出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5件,或多或少都存在以上问题。三是离婚案件,由于一方或双方外出务工常年分隔两地,夫妻双方感情生疏,引发家庭矛盾。集中表现在发展较为落后的山区家村。如我院一个偏远派出法庭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就有近67%是因夫妻一方或双方外出务工,发生感情变化,引发家庭矛盾。

    二 、农民工诉讼案件存在的特点

    农民工诉讼案件有几个显著特点:一是涉案标的较小,数额从数百到数千不等。排查出的11起案件涉案标的共计38545元,最大标的额为9500元,最小标的额仅为1200元。二是案情简单,双方对事实争议不大。形成纠纷的主要原因是雇主没有及时清结劳动报酬。三是当事人经济困难。部分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农民,经济都不富裕,对案件的赔付造成一定影响。

    三、诉讼在农民工维权活动中的局限性

    巩义市做为全国百强县,乡镇企业、民营企业起步早、发展快、规模大,吸收了大量当地农村务工人员,同时巩义市外来人口有20万,多数为外来务工人员。应该说涉农民工诉讼案件会有很多,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究其原因主要是诉讼在做为农民工维权的途径时具有几方面的局限:

    一是受理案件范围有限。目前巩义市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多为农民工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农民工社会政治权利难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二是诉讼成本过高。虽然实行的《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对劳动争议案件所需缴纳费用做了大幅下调,同时法院积极贯彻诉讼费缓减免政策,然而农民工在诉讼时要支出路费、诉讼代理费等必要费用,特别是外地务工人员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还要到务工地起诉,这些费用对农民工来说是一项沉重的负担,严重影响了农民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积极性。三是诉讼周期过长。诉讼是一项程序性很强的司法活动,虽然法院可以加快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但对利益迫切需要得到保护的农民工来说,诉讼周期仍过长。特别对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通过诉讼维权难度更大。四是农民工举证能力有限。多数农民工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没有与用人单位形成规范的劳动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的约定,在诉讼证据的收集中处于劣势地位。五是执行较困难。部分农民务工单位或企业因经营不善歇业倒闭,甚至是破产,造成部分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影响农民工群体对司法的信任和认可。

    四、关于改进法院工作,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建议

维护农民工的权益,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诉讼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的局限性,笔者对改进法院工作有几点建议:一是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建立绿色通道,开通网络立案、电话立案服务,减轻农民诉讼负担。二是选用富有办案经验的资深法官,成立农民工维权案件速裁法庭,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三是依法行使好法官释明权和调查权,指导农民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正确履行诉讼义务,降低诉讼风险。四是加强诉讼调解,促进劳资双方通过和谐方式解决问题,努力实现双赢效果。五是进一步加大对涉农民工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得到实现,增强农民工通过司法活动维权的信心。六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双方均为贫困群众的农民工案件当事人给予生活救济。七是结合办案实践,就规范用工合同、工伤保险等事项向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八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五、关于预防侵犯农民工权益事件的建议

    为了切实推进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还应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有关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合作,预防和减少损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发生。一是主动向市委、政府汇报法院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的成效、困难和问题,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方位的农民工维权活动,切实保护农民工方方面面的权利。二是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建立企业诚信体系,通过网络等媒体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经营者及时予以曝光和整治,在全社会营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氛围。三是建议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企业雇佣、吸收农民工从事劳动前,缴纳部分资金成立农民工薪酬基金,做为兑付拖欠劳动报酬的保障。四是争取地方工会的支持,由工会用专项资金支持代理费,保证农民工能够打得起官司。五是争取律师协会的支持,委派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重点是为外地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帮助,减轻农民工负担,提高农民工诉讼能力。六是争取基层组织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支持,共同化解具有乡亲关系的劳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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