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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剧:孩子进童装店竟被砸死 索赔:孩子家人获赔十几万

  发布时间:2011-01-13 11:00:21


    四岁幼童进童装店遭不测,孩子家人状告店主获赔十几万。1月13日,河南省巩义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损害赔偿案件,孩子家人依法获得赔偿十六万。

    2010年10月16日上午,家住巩义市大峪沟镇的秋丽带着自己四岁的儿子小军军来巩义市区逛街。小军军快要过生日了,秋丽打算给孩子买身新衣服作为生日礼物。他们沿途逛了 很多家店,秋丽都没有相中合适儿子的衣服,当二人走进巩义恒基服装城时,秋丽被路旁一家童装店的衣服吸引住了,于是,她带着儿子走进了这家店。这家店面并不很大,装修比较别致,店门一扇关着一扇开着。秋丽进店后仔细看着衣服的款式和质量,并没有注意到儿子在干些什么。此时的小军军并不老实,他跑到店门外,趴在关着的那扇门上向里面看,并不时地对着店里做鬼脸。

    就在秋丽看完衣服打算带着孩子离开时,惨剧发生了。小军军趴着的玻璃门忽然从里面向外倒了下来,而此时的小军军并不知道门倒了,他还站在那里。秋丽刚走到门口时,只听“轰”的一声,门倒了,自己的儿子被砸在下面,鼻子和嘴里都在不停地流血。此时秋丽赶忙跑出去抱起孩子就往路上跑,嘴里不停地问着:“孩子,你怎么样了啊?”店老板王娟也一同跟着跑了出来,并拨打了120。秋丽和王娟抱着孩子跑到医院后,医院立即对小军军进行了急救,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抢救,小军军因颅骨损伤且颅内大面积出血,抢救无效死亡。秋丽和家人在悲痛过后,认为应该为孩子的死讨一个说法,遂诉至法院要求店主赔偿其损失。

    经审理,法院认为,王娟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相关法律及参照农村人口赔偿计算标准,最终判定王娟赔偿小军军家人十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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