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行政单位病退职工私刻单位公章办理信用卡,一年内办8张信用卡套现7万多元,最终得到法律制裁。1月14日,河南省巩义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信用卡诈骗案件,被告人魏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处罚金六万元。
魏某,男,44岁,巩义市人。2007年,魏某因身体原因从巩义市某行政单位病退回家休养。退休在家的魏某觉得自己退休工资不高,无法保证家庭的生活质量,便想着怎样挣点钱贴补家用。一次与朋友聚会,魏某听说时下流行“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便也动起了歪脑筋,想着多办几个信用卡弄点钱花。2008年5月,魏某拿自己的身份证和收入证明在中国工商银行巩义支行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5000元的信用卡,随即又拿着身份证和一家汽车维修中心的收入证明在中国银行巩义支行再次办理一张信用额度为2000元的信用卡。这两张信用卡很快就被魏某挥霍一空了,于是他又开始想别的办法。
一天,魏某收到一条手机短信称可以私刻公章,办假身份证。这条短信提醒了魏某,他随即和发短信的人取得联系,找他私刻了原单位的公章,并让他帮自己伪造了数张收入证明和单位工作证。拿着伪造的收入证明和工作证,魏某又于2008年7月分别在广发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办理信用卡5张,先后透支5万余元。2009年1月,魏某又一次将套现的钱挥霍一空,于是他又办了一张名为“赵涛”的假身份证,冒充赵涛,拿着他伪造的收入证明再次在农业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5000元的信用卡。一年内,魏某共办理信用卡8张,套现人民币7万多元,,且均未还款。后中国农业银行巩义支行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10年4月21日,魏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审理,法院认为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