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为是困扰法院“顽症”的“执行难”问题,如今在河南省巩义市法院得到了有效“遏制”。该院从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入手,采取多种措施向“执行难”宣战,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法院由“积案大户”变成了“结案大户”。
“执行难”问题在巩义法院曾十分突出,2002年该院执行积案达4200件,占郑州市法院系统的1/5。为治好这一顽症,巩义市成立了执行工作协调小组;公、检、法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市政府为法院购置了车辆、电脑等办公设备,从物质上全力支持;人大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人大代表进行诫勉谈话,仍不履行的罢免人大代表资格;去年市人大对两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人大代表进行了诫勉谈话。
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巩义市法院成立了执行局,并先后出台了《执行干警十项禁令》、《执行工作规定》等10多项规章制度,使全院形成了一套“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
为拓展执行方法,确保案件执结率,巩义法院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强制手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拍卖、变卖等法定措施;对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手段,组织证人作证或作伪证或隐瞒、转移、变卖、毁损被保全的财产,抗拒执行的人员,依法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去年以来,该院执结各类案件3100件,执结案件数是上年的10倍,位居郑州市法院系统首位,被荣记集体三等功。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