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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完善管理机制 提高办案质量

  发布时间:2011-02-17 16:39:57


    新年伊始,巩义法院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本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不放松,使该院的办案质量得到明显提高。2011年第一季度,该院在郑州市基层法院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二位,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和改判率全市最低。

    抓制度建设,促办案规范。制定和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关于案件报结的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立案、审理、执行、归档等方面的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抓程序管理,强化程序意识。针对大多数上诉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原因出在程序问题上的普遍现象,要求全体法官要坚决摒弃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从案件受理、立案、审理、法律文书的制作和送达等严格按照程序法的规定运行。

    抓调解工作,发挥调解功效。调解具有彰显司法人文关怀,降低诉讼对抗,实现“案结事了”的功效。该院充分利用调解工作的优势基础,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按照“调判结合、多调少判”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尽量通过调解方式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并充分行使释明权,尽可能地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抓案件质量评查,促司法公信力的提高。细化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各项规定,使案件质量评查有章可依,规范进行。健全评查工作组织形式,形成院长亲自抓,审判委员会委员、各业务庭参与,审判监督庭具体组织实施的案件评查格局。推行案件承办人自查,部门负责人检查,监督评查机构评查,推行案件质评工作内部通报、讲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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