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从古至今,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现在社会虽然都提倡自由恋爱的,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朋友介绍相亲结婚的,都说感情是可以培养的,但是到底能有多少感情在其中谁又能保证的了。昨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经朋友介绍结婚,婚姻生活长达24年最终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的案件。
张红(化名)和杨涛(化名)是经人介绍相识,短时间接触后两人都不讨厌对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草率的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俩人由于婚前缺乏深入了解,两人性格都比较犟,在加上经济条件也有限,因为生活的琐碎事情经常吵架,打架,张红因此常离家出走。婚后一年女儿娜娜出生了,女儿娜娜的出生并没有让张红和杨涛的矛盾得到缓和。2005年9月张红将家中存款及借款一并带走外出,至今未回家,杨涛为找到妻子,不惜花费大量金钱,仍无功而返。2010年1月杨涛寻妻未果,曾起诉与张红离婚,因张红未到庭而致使杨涛撤诉。迄今为止双方仍无联系,无和好可能,俩人分居生活已达5年,感情已彻底破裂。女儿杨娜(化名)已成年。杨涛请求依法解除俩人的婚姻关系。
法院认为,原、被告相识两个月后,未办理结婚手续即共同生活,至今已二十四年之久,双方已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婚后由于缺乏了解,双发经常发生纠纷,被告张红离家出走长达五年之久,长期不与原告联系,不尽妻子应尽义务,致使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故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巩义法院予以支持。财产依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