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民警出面做“和事佬”,当事人不但不配合工作,反倒辱骂殴打民警,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7月15日,巩义市法院审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张延生因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1年4月27日晚上22时许,张延生和几个朋友约好在巩义市杜甫路阿瓦山寨聚餐,几个人聚在一起高兴,都喝高了。席间两个同事因为工作上的事起争执还动了手。把饭店的餐具摔碎了几套,桌子上的一块玻璃也被砸碎。饭店工作人员让张延生几人赔160元钱,张延生说什么也不同意。后来饭店工作人员报了警,民警前来调解。协商后让张延生几人赔饭店60元钱,可张延生说一分钱也不会赔。民警就让他去派出所说事,张延生不去,在饭店门口发酒疯辱骂民警,在拉扯过程中还把民警的衣服撕破,手脚并用对民警又打又踢。影响十分恶劣。
巩义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延生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