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因为不让洗澡,将他人打成重伤。7月20日,巩义市法院受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刘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1年3月13日8点左右,刘军与孙兴、刘增(二人另案处理)在芝田镇官庄口一饭店喝完酒,随后到芝田镇华源浴池洗澡,买过票后已经9点半了,工作人员赵某说时间太晚了,水太脏放掉了,只剩下淋浴了。就算是洗也要在10点以前出来,或者现在可以退票。刘军说退票可以,100块钱一张,赵某看他无理取闹,就问他们是哪里的,这一问不当紧,孙兴捡起一块砖头朝赵某头上砸去。刘增用铁锨把华源浴池的门窗砸毁。赵某的弟弟赵振上来拉架 ,刘军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棍朝他就是3棍。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军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