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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打赢120元工资官司

  发布时间:2011-08-26 16:51:13


    随着普法的深入,农民工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日前,巩义市人民法院就受理一起农民工讨要120元工资的案件,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依法为农民工维权,成功讨要所欠工资。

    2009年12月6日,牛某到巩义市某水暖安装维修公司当小工,为站街镇一饭店盖石棉瓦房,约定每天工钱60元,一共干了12天,完工后这家安装公司以委托施工单位未及时付工钱等理由拖延工钱,多次索要工资仍欠两天的工资共120元。一怒之下,牛某向巩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讨要所欠工钱。

    巩义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为被告提供劳务,双方形成劳务合同纠纷,被告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原告报酬,支持、原告追讨120元工钱。不过对于原告提出的要求被告巩义市某水暖安装维修公司支付误工费、交通费、伙食费、精神损失费等1000元的请求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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