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双胞胎兄弟因想弄点零花钱,放学后向同学要钱,被拒绝后便对其拳打脚踢,最终抢到了5块钱。8月25日,巩义市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张小龙、张小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张小龙、张小杰是双胞胎兄弟,生于1996年。2011年4月25日下午,兄弟二人想放学后去网吧玩游戏,但零花钱不够了,于是放学后就在学校外面准备找好欺负的同学要点钱花花。等了不大一会儿,他们就看见赵辉走了出来。赵辉是他们的邻班同学,平时零花钱比较多,且人比较好欺负,张氏兄弟二人对此早有耳闻,于是他们就打起了赵辉的主意。他们先是强行把赵辉带到学校旁边的敬老院里,然后便像以往对待其他被欺负的同学一样向其要钱,但没想到传闻中胆小怕事的赵辉拒绝了这两个“小恶霸”的要求。张氏兄弟认为他态度不好,便开始对其拳打脚踢,并抢走了赵辉5块钱,然后还逼迫赵辉第二天再给他们带钱20块钱,赵辉说自己没有那么多钱,张氏兄弟听后对其又是一顿暴打,致使其5天不能到校上课。经巩义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赵辉的主要损伤为软组织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小龙、张小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时不满十六周岁,且能够自愿认罪,故对其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