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容美发为幌子,容留小姐卖淫。想着以此为业,做梦没想到会被嫖娼的人抢劫。几年前,美容美发店老板崔慧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时隔几年,犯罪嫌疑人赵雷终于投案,于8月31日被巩义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05年12月10日凌晨,赵雷与张金(已判刑)两人商量着嫖娼后再抢点钱花,于是就来到“港湾美容美发店”,美容店老板崔慧与卖淫女闫红两人接待了他们。到了后半夜,赵雷用刀把电线割断,用电线、床单将闫红、崔慧绑住手脚,持刀威胁两人把钱拿出来。两人刚开始还想挣扎,赵雷用刀在她们脸旁边晃边说:“你们最好听话,不然给你们脸上留点记号。”两个卖淫女怕他们真动手就不再反抗,赵雷两人趁机抢走闫红现金220元,崔慧金立手机一部。手机经鉴定价值792元。
事后赵雷回到家里给父母说自己要去外地打工,挣点钱回来娶媳妇。父母问他去哪,他也不说,这一走就是几年。期间给父母打电话,父母说有警察来家里找他,并说已经知道赵雷在外面犯事了,希望他能回来投案自首。经过赵雷父母多次劝说,赵雷也深知自己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在2011年6月15日到巩义市公安局孝义派出所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