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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文化在基层法院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发布时间:2005-03-26 10:41:44


    基层法院是全国法院系统的基础,承担着全国法院90%以上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的审理、执行任务,担负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因此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全国法院系统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我们面临着历史的选择和时代的考验,肩负着建立公正、文明、高效、现代法院的重任,如何加强基层法院建设就成了一个时代课题。

    近年来,为了完成这一艰巨的历史任务,针对如何加强基层法院建设这个课题,各地法院纷纷拿出了自己的答案。文化建院、制度治院、改革强院、人才兴院成为法院建设中最强有力的音符。特别是随着法官职业化、精英化的提出和推进,以文化建设提高法院群体素质、促进公正与效率的实现,逐渐成为许多法院的共识。文化建设作为一个崭新的命题进入法院领导者、改革者的视线,并在加强基层法院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法院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包括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三个基本方面的建设,而且还应包括物质基建、文化建设、制度建设等诸多方面。各方面虽然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又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互相包容、互相作用、互相制约,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一、审判文化在基层法院建设中的地位

    审判文化在基层法院建设系统中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呢? 我们认为,先进的审判文化是现代化法院建设的思想先导和理论指南,这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决定的:

   (一)确立审判文化的理论指导地位有其哲学上的理论依据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列宁说过,“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革命的运动”。江泽民同志在总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后,得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历史性结论,这就是:要使党和国家的事业不停顿,首先理论上不能停顿。审判文化作为在审判实践中形成的理论,正是建设现代化法院的科学的理论,它对法院建设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在基层人民法院建设中的地位也是不可替代的。我们对审判文化的定义是:法官群体(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工作人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具有审判工作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载体的总和。从审判文化的概念中我们不难看出,审判文化同其它行业文化一样都属于意识范畴的概念。它是法官群体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形成的,源于实践中来。同时作为意识范畴的概念,它对实践具有指导性和能动作用。从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看,审判文化是法官群体探索法院工作规律的成果,是法官群体对法院工作实践的理性认识,最终审判文化还要回归到法院建设中去,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去,指导法官群体加强基层法院建设。

    (二)确立审判文化的理论指导地位有其重大的现实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会议上指出基层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基层建设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目前,基层法院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几点:一是由于多数基层法院处在县市,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在吸收人才方面不具有优势,加上地方人事体制不尽合理,使专业人才进不到法院,某些不适合、不适应从事法院工作的人员进入法院队伍,给法院工作造成许多被动,成为制约基层法院发展的首要因素;二是多数基层法院由于地理位置上的闭塞,信息化建设较为落后,造成观念陈旧、理念落后,不能建设适应现代化法院的需要;三是由于部分地方群众法制观念相对淡漠,司法权威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加上某些基层法院的办案办公经费得不到保障,处于审判无庭、办公无房、出差无钱、家属无岗的困难境地。司法环境不尽如人意,也成为基层法院加快发展的羁绊。建设审判文化的目的是通过文化建设,一方面加强法官的管理与约束,引导法官修身做人,把以前不同职业、不同身份的法院干警的思想品德用统一的标准规范起来,使他们能够适应法院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是通过文化建设,引入现代的司法理念,推动法院改革深入开展和法院工作的不断创新。同时,实施文化建设可以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在外部充分展示法官的优良作风和公正形象,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和法官工作与生活的了解,在周围形成敬仰法律、尊崇法官的大氛围,为基层法院建设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为加快基层法院建设争取更多支持。

   (三)确立审判文化的理论指导地位有着深远的时代背景

    我国经济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势必引发司法体制上的改革,基层法院的工作也面临着更大压力与挑战,必须打破旧体制的束缚,建立一种符合公正与高效要求的科学机制。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日新月异、变化迅速的时代,如果不能顺应时代要求,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实施改革,法院工作将会离群众的期望越来越远。人类发展史证明,先进文化始终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持,是社会变革和进步的先导。审判文化带给法官群体进步的思想和价值观,促进法官、特别是法院领导层、决策者个体思想素质的提高,成为法院改革的先行者。审判文化自身也处在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具有持续的创造性,所以能够始终成为一个时代的先进文化,充满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审判文化将不断为基层法院改革输入新思想、新理论、引领新思潮、推动新发展,成为推动法院改革的不竭动力,推进基层法院建设不断深入开展。

    二、审判文化在基层法院建设中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不动摇,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不放松,切实提高司法水平,改进审判作风,确保司法廉洁,维护司法权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而审判文化的功能就在于提高法官群体的道德素质、业务水平、工作效率,转变法官群体的审判作风、生活作风、思想作风,确保司法公正得到实现,司法为民得到落实。审判文化对法院工作的作用具体通过以下途径得到实现:

   (一)引入先进司法理念,为司法公正提供思想保障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灵魂与生命,法院的各工作都是围绕司法公开展开的。作为法院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审判文化担负着为实现司法公正提供先进的理念,指导法官群体运用先进的理念实现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纵观人类法制史,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法律思想,不同的法律思想产生不同的司法理念,不同的司法理念导致不同的司法效果。在中国奴隶制社会,统治者宣称“王权神授”、“代天刑罚”,坚持“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专横暴政,民不聊生;封建社会的统治者坚持“德主刑辅”、“明刑弼教”思想,形成以伦理法为主的法律制度,巩固了中央集权。当前,最高人民法院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的思想,提出“司法为民”理念,这也正是审判文化的精髓与核心。法官在审判文化先进理念的指导下,必然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行使审判权时自觉将实现群众对公正的渴望作为追求的目标,秉公办案,明断是非,实现社会正义,从而树立司法权威和法院良好形象。

    (二)建立科学管理机制,为队伍建设提供制度规范

   “政以才治,事因人成”,重视人的价值,培养适应现代发展需要的人才是基层法院建设的关键。审判文化在法院队伍建设中发挥着多方位的立体作用,在廉政建设方面,审判文化一方面坚持以“四德”为基础,通过外部教育,灌输先进的思想与理论,促进法官内心的变化,逐步形成自律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机制,使得干警行为有依据,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都能熟记在心,并能严格遵照执行,在法院形成令行禁止的规范局面。通过内外结合,保证法官队伍健康、纯洁。在加强学习方面,审判文化一方面通过加强物质文化的建设,营造一个人心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带动法院干警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审判文化可以建立一套激励机制,督促法院干警学习,并可能通过学习制度保障干警的学习时间和学习机会,打造学习型法院。在审判作风建设方面,审判文化高度重视人的价值,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充分体现出现代司法活动的人文关怀,保障司法为民在基层法院工作中得到贯彻。

   (三)培养开拓创新精神,为司法改革提供动力支持

    法院改革丰富了审判文化的内容,审判文化支持了法院改革的深入开展。法官精英化、职业化是人民法院的建设的形势所趋,然而审判文化也正是顺应法官职业化、精英化的要求而产生的一种独特的文化领域。审判文化不断为法院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舆论帮助,一方面培养法官个体开拓精神,培养更多敢于吃螃蟹的人,使法院的改革出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先进的思想、想法及时在法院得到传播、认可、接受,从而为法院改革争取更多的支持者和拥护者,为法院的改革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

    审判文化是顺应法院的发展而产生的新事物,审判文化的价值与功能还需要更多的司法实践来检验,但我们相信,审判文化在法院建设中一定会发挥出更加积极的作用,也必然对法院的未来产生深远的影响。

                                                           编辑:李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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