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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门送执行款受称赞

  发布时间:2011-06-30 08:54:41


    

    2010年8月30日上午,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法魏化冰带着3万元执行款,风尘仆仆的赶到申请人李成有的家中,为急需治病的申请人及家属送上“救命钱”。

    2008年1月,申请人李成有在巩义市一水泥厂工作时被烧伤,后经郑州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工伤,2009年3月经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二级伤残。2009年8月经巩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由水泥厂支付各项费用共计8万余元,但用工单位拒绝给付。2010年1月申请人李成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用工单位因污染等原因企业被关停,暂无执行能力,而申请人李成有烧伤后又治疗急需用款治病。考虑该案的实际情况,魏化冰法官就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特别是对用工单位负责人动之以情,晓明利害。通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双方达成了分批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当执行局的魏化冰法官得知申请人及家属因治病急需用款的消息后,立即和用工单位联系,督促其及时筹集款项。8月30日,魏化冰法官将3万元执行款送到了申请人李成有的手里。至此,8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完毕。

    申请人李成有手捧赔偿款,激动地连声说:谢谢!谢谢你们给我送来救命钱!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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