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下午,家住三门峡的阴高松律师到我院代理案件,不慎将新买的手机遗失在诉讼咨询台上。我院值班人员徐建伦发现后,将手机存放起来,等待失主认领,值班结束后,一直未见到失主,遂将情况向后勤服务中心作出汇报,张红武、王志伟两位副主任研究后,认为失主一定很着急,定会通过电话联系。将电话由王志伟代管,保证手机处于开机状态,等待失主电话联系。次日上午,一名案件当事人打来电话寻找失主阴高松律师,通过询问当事人,确定了失主身份,王志伟将情况向当事人说明,并请当事人通知失主阴高松律师到我院领取手机。
8月12日,阴高松律师来到我院领回手机,他激动地说:“谢谢你们,巩义法院的法官真是好样的。我以为手机丢在了出租车上,可能找不回来了,真没有想到竟失而复得,里面存着好多重要的电话信息。对于我来说,手机虽小但是却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