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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化应用 实现从传统管理向智能管理的转变

  发布时间:2011-09-29 09:02:38


    1999年,巩义市人民法院结合审判管理工作需要,着手法院信息化建设。但对审判管理的推进作用没有完全发挥,最主要的原因是信息化在审判管理中运用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和部分法官观念陈旧,把信息化运用看成负担,不愿意“触电上网”,仍满足于落后的手工制表、人工统计的传统式管理。巩义市法院每年受理案件在6000件以上,一线法官人均办案超百起,传统模式已经无法实现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时前期信息化建设投入空闲搁置。党组下定决心,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运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领导带头,解决好“不愿用”的问题。为了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审判管理中的运用,巩义市法院领导班子带头落实院党组关于网上办公的要求,做到审批、查询、监督、分析、指令网上进行,做到无纸化流转,为在全院推广信息化技术运用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

二是加大培训,解决好“不会用”的问题。针对部分法官缺乏基本的微机操作知识,存在畏难抵触情绪问题,巩义法院多次邀请专家来院,对各类软件的功能和具体操作从院党组成员到书记员进行全员指导培训,并将操作流程制作成使用指南,手把手地教法官使用。对年龄大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辅导,克服了法官对信息化的抵触情绪。

三是强力推进,解决好“必需用”的问题。为推进信息化建设,巩义市法院将审判流程管理使用纳入工作考核内容,引导大家自觉使用。如针对流程管理中案件信息录入不完整的问题,巩义市法院在审判流程系统中对案件信息的必填项进行了设置,案件信息填写不完整案件无法报结,不计入法官绩效考核,直接影响到法官个人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倒逼法官必须自觉运用好审判管理软件。

四是融入工作,解决好“离不开”的问题。目前,巩义市法院将包括所有审判流程管理在内的法院各项管理的制度、文件、通报、通知等一律在办公自动化平台上发布,不再通过纸质或其他形式传达。不打开信息化平台,就无法了解法院工作动态,就无法掌握最新工作要求,就必定严重影响部门工作。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推动了信息化建设在法院各项管理工作中的运用,特别是有效保证了审判流程管理信息录入的同步、完整、规范,为发挥信息化建设在审判管理中的推动作用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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