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满的婚姻需要一定的感情基础,了解不深就匆忙结婚,这无疑是为婚姻埋下一枚定时炸弹。李女士与康先生相识半年即结婚,婚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致使两人分居长达七年。2011年10月8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诉讼案,李女士与康先生被判允许离婚。
现年35岁的李女士本是四川人,1998年时随家人一起到巩义做生意,随长期居住在巩义。2002年3月,李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大她三岁的康先生,双方相处半年后登记结婚,并于2003年7月生育了一对双胞胎。但两人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矛盾,孩子的出生也并未缓解他们紧张的家庭关系。2003年12月,李女士带着刚出生六个月的小儿子离家出走,并且七年未归。2011年6月,李女士诉讼至巩义市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
法院认为,李女士与康先生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缺乏必要的沟通与交流,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常因琐事发生矛盾,且李女士从2003年12月离家外出一直未回,双方分居已有七年有余,由此证明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故法院判决李女士与康先生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