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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谎言获取他人信任 骗取他人钱财终落网

  发布时间:2011-10-27 09:09:34


    纸包不住火,谎言终究会被识破。姚某以编造谎言捏造事实骗取他人钱财为业,接二连三的骗取他人钱财,最终被绳之以法。10月27日,姚某被巩义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日退赔被害人杨某三千六百元;张某一万七千元;安某一万五千四百元;白某六千元。

    2010年4月,姚某通过朋友认识了杨某,谎称自己在巩义市东方现代城居住,在公安局孝义派出所工作,在得到杨某的信任后,说郑州市公安局有内部招工指标,能够为杨某安排工作但需先交3600元押金占名额,杨某信以为真。被骗取现金3600元。后杨某打电话催促,张某搪塞说正在办,工作哪有那么好安排。

     2010年7月到9月期间,姚某问朋友张某:“有没有会电脑,刚毕业的学生找工作。”称自己有“郑州市高管局”的内部招工指标并且在单位有熟人,能够安排工作。张某刚好想到自己的侄女毕业要找工作,就询问了下,后姚某拿着招工合同和工作信息表让张某看,并说自己和郑州高管局的局长是老熟人,一定能办事。骗取张某信任后,先后以安排工作需要请客、送礼等名义共计骗走张某17000元。

    9月到11月,姚某又故技重施,用三寸不烂之舌及种种假象骗取安某的信任。编造自己被巩义市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单位要奖励轿车需缴纳预付款、向地震灾区捐款。自己手头紧,先借点钱。后来一天,安某路过公安局想着进去找姚某到了公安局询问姚某,公安局人说没有这个人。晚上回去后接到姚某电话,姚某问:“你白天去公安局找我了?我今天去郑州办事了,回来听说你来找我了。”安某说:“是去找你了,不过人家说没有你这个人,这是怎么回事?”姚某说:“我给你说那是我的小名。所里人都不知道,所长是我叔呢,下午回去的时候他给我说有人找我,我想着就是你。”安某听了姚某的解释后就相信了。后来姚某说公安局统一办理驾照,可以帮白某的家人办驾照,不用考试直接拿照等谎言,共计骗取安某15400元。

    2011年3月,姚某老毛病又犯了,说自己有高速公路公路的招工指标,能够为被害人白某的儿子安排工作,在一段时间的接触后获得白某信任后,以进单位需交押金为名骗取白某现金6000元。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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