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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贼躲进厕所 主人及时返家撞个正着

  发布时间:2011-10-28 09:15:10


    翻墙入院欲实施盗窃,正欲下手时听见主人及时返家,本欲躲进厕所找机会偷偷溜走,无奈被一回家就进厕所的主人撞个正着。2011年10月25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张阳光(化名)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现年30岁的张阳光,家住巩义市北山口镇。2011年7月2日中午,张阳光在巩义市汽车站附近偶然遇到了经常在一块儿玩的于某(另案处理)。两人一起在附近的一家小饭店里吃了午饭,期间于某提出饭后到附近的村子里偷点钱花。张阳光之前帮于某把过风,看他身手利落,得钱又容易,想着自己近段时间也正缺钱花,于是就答应了于某的提议。当日下午15时许,张阳光在于某的带领下来到了巩义市杜甫路里沟村的一户人家门外,于某观察后确定这户人家家里没人。于是就让张阳光翻墙进入院内,他在外面为其把风。张阳光翻墙进入这户人家院内后发现里面的房间都装了防盗门,窗户也都从里面锁上了,正想找工具将其窗户砸坏时,他听见于某在外面叫他的名字。张阳光知道情况有变,想着赶紧翻墙出去逃跑,但发现已经有人在开门了。情急之下他就躲进了院里的厕所内,想等主人进屋后他再找机会溜走。谁知,该户主人一进家门就来到了厕所,正好与张阳光撞个正着。主人将其抓获后送进了附近的派出所。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阳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入户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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