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在巩义市法院民二庭,50岁的孔某将一面写有“廉洁奉公之典范 执法为民之楷模”的锦旗送到民二庭杜裕禄法官的手中,一直担心自己是外地人怕得不到公正审理的孔某, 在得到公正的判决后,专程写感谢信,送锦旗,感谢杜法官尽心尽责的公正审理案件。
2009年7月,被告赵某向孔某借款人民币20万元,孔某从中国银行取款并将该款存入赵某在该银行的账户。事后,赵某给孔某出具《借条》一份,该《借条》约定该借款利息为一分五。此后,原告孔某多次催要借款,但赵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孔某为维护自身权利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判决。
本案原告孔某是赵某岳父,2009年6月初,赵某与孔某的女儿登记结婚。7月,赵某以做生意周转不开,向岳父孔某借款20万元后拒绝偿还。因为孔某是焦作人,赵某是巩义人。赵某曾经向岳父孔某说,你一个外地人来本地告我,你是鸡蛋碰石头。孔某因此十分担心能否得到公正的判决,一直很担心,曾小心翼翼的问法官自己有没有胜算。
就在来领取判决书之前孔某心里还是很忐忑,担心法官不能公正审理,假公济私。然而在领到判决书后得知法院依法判决赵某偿还现金20万元,孔某激动的握着杜法官的手一再感谢。后又专程送来锦旗,遂出现开头送旗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