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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气帮朋友聚众斗殴 持刀将人刺伤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11-17 14:12:18


     有人说朋友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朋友之间要讲义气,朋友有难要及时帮一把。为了表现自己对朋友够义气,李涛、李鹏帮朋友聚众斗殴。11月17日,李涛、李鹏被巩义市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1年3月26日,张龙、崔凯(两人另案处理)白天上班时因一句玩笑话发生口角,二人晚上分别叫人准备打架。当晚22时许,崔凯叫上17岁的李涛等人到巩义市建设路骑龙火锅店门口,与张龙纠集的李鹏等人殴斗。李涛之前曾在一个废旧的机械厂捡到一个废钢板前面是三角形的,因为好玩李涛就把这个钢板拿回家打磨成了一把长10公分、宽一公分的刀,白天接到崔凯电话要打架,想能派上用场就随身带来了。在殴打过程,李涛和李鹏抱在一起你一拳我一脚的打开,滚在地上,谁也没有占到便宜。李涛趁其不易拿出自制的小到刺向李鹏,李鹏来不及躲本能的举起胳膊去挡,右前臂瞬间血流不止。经鉴定,李鹏的损伤为因外伤致右前臂绕神经受损,右拇指不能主动背身,对掌功能受限,感觉麻木,其损伤已构成轻伤。案发后,被告人李涛赔偿被害人李鹏经济损失37000元。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涛、李鹏积极参加在公共场所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为尊重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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