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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种”成功却未能借到幸福

违背伦理“借种生子” 十年后终致家庭破裂

  发布时间:2011-11-21 14:59:39


    这是一种“历来有之”的传后方式——“借种生子”。然而,无论是十年前男方的支持与大度,还是十年来夫妻双方的躲闪与忍耐,都没能阻止这个因有悖伦理而注定成为家庭隐患的“休眠火山”在十年后的爆发。

丈夫不孕 为传“香火”他让妻子“借种生子”

    1988年,时年21岁的王先生与20岁的祖女士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年多的相处了解,二人于1989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盼子心切的夫妻二人本期待着有个新生命的降生,以此为家庭带来更多的快乐与希望,但结婚一年多了,祖女士迟迟没能怀孕。二人到医院检查后才得知其中原因,原来王先生没有生育能力。这个结果让夫妻二人感到非常沮丧,但考虑到彼此之间的感情,他们商定用抱养孩子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1990年,王先生与祖女士从外地抱养了一个女儿,并计划在女儿长大一点儿后再抱养一个儿子。但在抚养这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女儿成长期间,王先生愈发觉得与其抱养一个与自己没有关系的儿子,还不如让妻子在外“借种生子”,这样生出来的孩子好歹还算是一方亲生的,也可以算是王家的“香火”。王先生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妻子后,祖女士起初并不同意,但在王先生的劝说及哀求下,她最终答应了丈夫为了家庭去做这样有悖伦理的事。

“借种”成功 但随之也种下了一枚苦果

    2000年,通过“借种”,祖女士生下了儿子浩浩。本以为“借种”成功了,儿子也有了,等待一家人的将会是儿女双全的美满生活,但他们似乎都小觑了“借种生子”所具有的强大“后遗症”。起初,王先生也确实因儿子的降生高兴过一段时间,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看着长得越来越不像自己的儿子浩浩,王先生心里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别扭之感也越来越强烈。尤其是祖女士与儿子亲近时的那种血浓于水的亲密感,更是每日都在刺激着王先生心中的隐痛。夫妻两人都明白,这个孩子不是两人爱情的结晶,彼此心中为此已经产生了隔膜。但考虑到家庭的完整与和谐,对于这个造成二人貌合神离的症结,王先生与祖女士一直采取躲闪与忍耐的态度,他们以为时间自会解决问题。

    但随着浩浩的成长,男孩的淘气显露了出来。这时开始,每次儿子淘气,王先生都会十分严厉地对其进行打骂,有时可能只是因为看儿子不顺眼,无辜的浩浩便会遭受一顿突如其来的训斥。这一切祖女士都看在眼里,起初,出于对丈夫的理解,她尚能忍受王先生的粗暴与无理,以为随着浩浩的懂事,王先生最终会接受这个儿子。哪曾想,王先生对浩浩的打骂频率却越来越频繁了。打在儿身,疼在母心,虽说浩浩不是王先生的亲生儿子,但却是祖女士十月怀胎所生,再说,当初是王先生要求生这个儿子的,祖女士和浩浩都并没有错。想到这儿,祖女士便越来越不能忍受丈夫的无理行为了,直接对其反击他们母子不占优势,于是她便带着浩浩一起疏远了王先生。本以为自己的冷漠会让丈夫有所收敛,可是,“冷战”不仅没能解决问题,反而使原本就不太融洽的家庭关系雪上加霜。看着自己费钱费力养了10年的儿子对自己日益冷漠,妻子也常常有家不回,王先生认为这个家已然是名存实亡了。

十年前的希望,十年后的家庭破裂

    长痛不如短痛,2011年10月,王先生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巩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与祖女士离婚,依法分割财产,并要求祖女士赔偿其抚养小孩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失共计人民币8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当中。

法庭之外

    借种生子或借腹生子的行为均不可取,它不仅违背了最基本的社会伦理道德观念,还会给家庭和社会留下一系列的后遗症。同时,通过这种方式生育的子女会缺乏一个正常的家庭成长环境,而且这种方式也容易引发家庭纠纷,甚至家庭破裂。这场官司,在法律意义上无论谁输谁赢,谁得到赔偿谁得到同情,实际上却并没有真正的赢家。因为人们只要是走出了违背道德的第一步,之后品尝到的,就只有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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