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带贩毒份子守株待兔,发现目标后尾随,趁买卖之际将两人同时抓获。11月24日,赵雷因贩卖毒品罪被巩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王生买毒品,但因其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对其采取行政措施。
2011年8月8日16时许,巩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张某等人带领吸毒人员李明到巩义市孝义办事处孝南村寻找吸贩毒人员,在孝南村腾飞路蹲点守候时发现曾有吸毒史的王生骑一辆黑色弯梁摩托车向西行驶,民警随即进行跟踪。王生到路边一小商店后出来后向孝南村公坟处驶去,王生行至孝南村公坟处与赵雷见面,民警张某等人停在了离他们五六米远的地方,看见王生递给赵雷钱,然后赵雷正准备掏东西时,民警开车过去,准备将两人一起控制,这时看见赵雷往身后草丛中扔了什么东西,民警将两人控制后,到草丛中检查发现一个报纸包装的东西,打开一看,里面有黑色塑料袋包装的可疑毒品四包,红色塑料纸包装的可疑毒品六包,然后民警将两人带回禁毒大队。
原来王生自己想吸大烟,于是就联系了赵雷,二人约好在孝南村公坟路边交易,随后王生在驱车去的路上到商店买了一盒香烟。后两人碰面交易,被尾随而到的民警抓个正着。
王生出示医院病例及情况说明,证明王生患有脑梗塞、冠心病、高血压严重疾病,无法对其采取行政措施。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雷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为尊重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