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怨未了,又起争执。张伟李明曾结怨,后张伟骑车路过李明家门口,李明将苹果扔向张伟,双方起争执打了起来,张伟将李明砍伤。 11月29日,张伟被巩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张伟和李明同村,张伟家的地曾让李明种,后来张伟无故将地要了回来,李明心里很是不高兴,但也不好说什么。2011年10月3日,张伟骑三轮摩托车路过李明家门口,李明当时正在吃苹果,看见张伟在自家门口过,就顺手将苹果朝张伟扔过去,张伟下车拉住李明,问他凭什么扔自己,两人就对骂起来,拉扯间张伟顺手从车上拿下一把砍刀,李明看见后一把掐住张伟的脖子说:“你砍我试试,我剥了你。”张伟一下被激恼了,朝李明砍去,李明本能举起胳膊挡。被砍后的李明跑到旁边捡起一根木棍朝张伟打去。后经鉴定,李明因外伤致左尺骨骨折,其损伤已构成轻伤。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伟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