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难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执行难是指由于执行人员的内在因素、执行环境的外在干预、以及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法律素质等综合因素,所造成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执行难问题,不仅困扰了法院自身的工作,也使社会各界对司法权威产生了疑虑。执行工作中不同的苦与乐只有法官自己能体会。
他,是基层法院执行庭的一名普通干警,从走进执行庭的那一天开始,他数十年如一日地奔走于乡间的小路上,一心一意为工作,先后执结上百起案件,标的额达上百万。他就是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的徐志辉。
法院工作执行难
赵刚与王丽原是一对已经订婚的情侣,后因为性格原因两人分开,两人在订婚时赵刚为王丽购买金首饰花费4920元,彩礼钱1001元,两人协商退婚后,王丽拒不退还金首饰、衣服及彩礼钱。于是赵刚向巩义市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王丽偿还赵刚所赠与的金首饰或偿还4920元。王丽后来没了踪影,这给该案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碍。11月11日,巩义法院执行三庭的徐法官及其他几位法官来到王丽的家中,王丽的母亲在家,门口栓了2条大狗。执行人员也进不了家门,王丽的母亲也不配合工作。狗就在门口,稍不注意就会被咬一口,王丽的母亲对王丽的行踪只字不提。周旋了1个小时未果,王丽的母亲说要讲理让赵刚的母亲来给我讲,于是执行法官徐法官和王丽的母亲约好到执行局和赵刚的母亲当面谈,再进行调解。
独具匠心巧结案
徐法官在工作中非常注意方式方法的运用,他意识到执行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仅靠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是难以达到目的的。今年以来,徐法官面对实际情况,转变工作思路,拓宽执法渠道。他认为被执行人不好找,即便找到也不认识,这样工作也无法开展,于是他主动与辖区派出所搞好人际关系,以便及时调取被执行人员的家庭成员信息, 仅因及时调取这项信息他就结案10多件。此外,他还在西村镇四个村搞了一个试点组建执行联络员,有利于执行案件的解决。徐法官在执行西村镇案件时,他认为固定电话不容易换,找人比较方便,既节省人力,又节省财力,于是他想尽一切办法找到一个西村镇的固定电话号码本,在一个小小的电话本上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在最短的时间通知到被执行人。上半年仅在此电话本上找到多名当事人,结案达十几件。
人民之事大如天
徐法官在执行一起赔偿案件时,了解到此案已审理完结长达10年之久,至今仍未执行到分文。他接到此案后,意识到应该利用中午及晚上被执行人家中有人的有利条件来办案,于是中午放弃了吃饭时间找到被执行人,通过对被执行人讲政策、做大量的工作,直到晚上11时许这件长达十年的案件终于执结完毕了。申请人在得知案件已执结时,激动得热泪盈眶,抓住徐法官的手并不住地称赞:“你真是个好法官啊,咱巩义法院的法官都是为民做主的好法官啊!”事后,在闲聊中徐志辉无意说出了另一案件,而另一案件的被执行人与申请人系邻居,且关系比较好,申请人出于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与对徐法官本人的感情,当即表示当晚与另一案件被执行人通电话。因被执行人在新疆工作,而案件标的小,被执行人路途远执行难度大,故申请人在电话中为法院做了大量的工作,终于这一案件的被执行人答应偿还欠款,终于另一案件在第二天也得以顺利执结。
徐法官在用自己的言行践行着一名法官的职责,他对得起肩上的天平与头顶的国徽,无愧于人民对他的尊敬与赞扬。在谈到他的办案心得时,他说:“人民的事再小也是事,自己的事再大该放也得放放,老百姓相信我们,我们就该让他们放心。”这样一句质朴的话道出了一名执法者的心声,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是“人民之事大如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