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巩义市人民法院永安中心法庭,一位王姓当事人激动地说:“感谢尚法官、贺法官,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历时近两年的案件,在你们这里终于得到了解决。8500元赔偿款被告已全部支付,审理执行一并结束。你们真是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2010年的一天,王某和几个朋友到某游乐场玩卡丁车。在王某左脚尚未上车之时,对面开来的刘某驾驶的卡丁车将王某左脚撞伤。王某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王某要求游乐场老板和撞人者承担医疗费。双方互相推诿,都不肯承担这个责任。无奈之下,王某将两人告上了法院。该案经本院审理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又将案件发回重审。该案转入永安法庭。
接到这个案子,永安法庭的尚法官、贺法官非常重视,经过仔细阅卷后,认为双方对事实争议较大,积怨较深,且诉讼时间过长,为了化解矛盾,永安法庭两名法官决定在开庭前着重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异常艰辛。由于双方差距悬殊,调解过程中双方几度谈崩,曾数度要求开庭。办案法官面对焦躁的当事人,没有退缩,本着解决纠纷的心态,对当事人讲人情、讲法理,尽量缩小双方差距。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两被告当场将8500元交付原告,双方之间的纠纷至此终结。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双方当事人为两办案法官尽心尽力、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所感动,热泪盈眶的说要送锦旗给永安法庭。办案法官则由衷的说:“送不送锦旗不重要,只要你们双方的纠纷得到解决,就是我们做法官的最大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