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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 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 化解纠纷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12-13 14:44:42


    “人民陪审员不是审判工作的配角,尤其在我们交通事故审判庭,无论是对工作任务繁重的法官来说,还是对时间紧要的当事人来说,他们都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11年12月9日上午,巩义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李延娜在谈到人民陪审员时说。

    巩义由于地处山区,道路交通状况复杂,加之近年来,随着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城乡公路的延伸,机动车保有量持续上升,与此同时,交通事故案件呈急剧上升之势。而巩义市交通事故审判庭仅有四名工作人员,面对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情况,人民陪审员在其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据李庭长介绍,交通事故审判庭现共有5名人民陪审员,他们有的做了一辈子的法律工作,处理过无数复杂的民事案件,有的则是远近闻名的“和事老”,除了参与案件陪审工作外,他们最重要的工作在于对案件进行诉前、庭前调解,以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一方面为法官分担了繁重的办案压力,另一方面,通过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也为当事人节省了宝贵的时间。同时,陪审员站在第三者的角度上,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在双方当事人间进行调解,通常也更容易被当事人接受。

    除了定期对陪审员进行培训外,李庭长还会根据当事人的性格、年龄及家庭情况,挑选最合适的陪审员对案件进行调节,以便提高调解成功率。谈话投机,家庭住址相近,话几句家常,说一些老家的新情况,矛盾纠纷通常在陪审员们有理又贴心的劝说下很快就化解了。据统计,2011年9月至11月,交通庭陪审员共诉前调解案件38起,庭前调解12起,另有4起案件撤诉,调解率占该庭全部案件的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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