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一部基本法律。为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积极开展人口等法律法规教育”的任务,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 计划生育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
● 计划生育的含义是什么
计划生育是指为了社会、家庭和夫妻的利益,育龄夫妻有计划地在适当年龄生育合理数量的子女,并养育健康的下一代,以增进家庭幸福,促进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 我国的人口政策是什么
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是如何规定生育政策的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委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真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委会规定。
●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主要有哪些
(1)依法生育的权利;(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5)获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权利和平等发展的权利;(7)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利;(8)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 国家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要求
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做到以下几点:(1)向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药品、工具应当安全、可靠;(2)向育龄群众提供的节育技术应当保障受术者的安全、健康;(3)向育龄群众提供有效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努力避免非意愿妊娠,减少人工流产;(4)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性病、艾滋病传播;努力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中“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的宪法依据
这项规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第二款规定即“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在保护妇女和女婴方面的规定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22条规定,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容
(1)向所属人员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知识;(2)及时向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或工作机构通报所辖区域、所属人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信息;(3)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合法权益,督促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与优待的规定;(4)组织村(居)民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方案的制定和落实;(5)对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等。还包括建立相应组织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合理解决工作人员报酬,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系制度等。
●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有哪些法律救济途径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44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哪些行为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39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2)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3)索取、收受贿赂的;(4)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5)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 对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对伪造、出卖或者骗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怎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年龄在18至49岁的育龄流动人员,拟在异地从事务工、经商或以生育为目的育异地居住30天以上,在离开户籍所在地时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当在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户口所在地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村(社区)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 对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对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不补办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并继续督促其补办婚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