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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节将至 继母将儿女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2-05-11 11:20:32


    周琴和张峰均离异,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丈夫张峰去世几年后,儿女便对周琴不管不问。为此村委也参与调解过,要求儿子每月支付继母500元、女儿支付200元的生活费,可两人只履行一个月便不在履行。无奈,继母将儿女告上法庭,要求儿女每月各支付自己500元生活费。

    41岁的周琴离异后经人介绍认识了45岁张峰,张峰家住巩义市有一儿一女,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便登记结婚。张峰7岁的女儿跟着前妻生活,4岁的儿子张涛则跟着张峰。1982年18岁的女儿张莉回到张峰身边生活,直到22岁结婚嫁人。

    周琴和张峰带着儿子生活一直很圆满,直至2004年张峰去世。周琴独自一人将张涛抚养长大。眼看23岁的张涛到了已婚的年纪,周琴又开始托人给张涛介绍对象。辛辛苦苦张罗着帮儿子办了婚礼,可最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导致离婚。之后张涛认识了苏菲,相识半年后两人便结了婚,婚后小夫妻两人恩爱有加,可久久不见苏菲怀孕。急着抱孙子的周琴带儿媳妇去医院检查后才得知是苏菲不能怀孕。这下周琴对苏菲的态度大变,经常冷嘲热讽,还把两人住的院里水电都断了,闹得苏菲和张涛离了婚。

    几年后,苏菲又和张涛两人牵扯不清,准备复婚。周琴通过打听后得知,苏菲和张涛离婚后又嫁了人,因为丈夫经常打她跑出来的。周琴说苏菲:“你现在都没离婚,和张涛结婚是违法的,犯重婚罪。”不同意两人在一起。俩人迫于无奈最终也没能在一起。张涛对此记恨在心,认为是继母毁了自己的幸福。

    61岁的周琴现已不能劳动,没有了经济来源。可此时,面对周琴的状况,儿子张涛和女儿张莉都不想赡养继母周琴。女儿张莉称自己一直跟着生母生活,成年后才跟随父亲及继母生活,因此自己不具有赡养继母的义务。儿子则因自己婚姻的事情对继母有极大不满,也不愿意赡养继母周琴。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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