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讯

假警察欲借帮人寻亲骗钱财 人未找到身份被疑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2-05-10 11:26:34


    听说别人的妻子离家出走了,财迷心窍的他竟冒充卧底警察,以办理案件需要办案经费、请人吃饭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现金近8000元。2012年5月8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招摇撞骗案,被告人李某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现年21岁的李某与被害人张龙同住一村,因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耍而较为熟悉。2011年12月份的一天,李某在QQ上与另外一个朋友聊天时听说张龙的妻子李瑞娇几天前离家出走了,张龙正不惜一切代价的在到处找人呢。之前李某就多次听到张龙抱怨其与李瑞娇感情不和,并了解到两人吵架后李瑞娇通常会去他们共同认识的一个朋友家里小住。因在网上看到过有人被“假警察”骗了钱之类的新闻,于是李某就萌生了借机从张龙手中骗些钱花的想法。“我当时想着只要帮忙把他妻子找回来就行了,他应该也不会在乎花点儿钱。”案发后,在警方调查的过程中李某这样说到。

    打定主意后,李某便开始了他的骗钱计划。因两人相识多年,李某知道张龙不会轻易相信自己的“警察”身份。为了让张龙完全相信自己,李某说自己是卧底警察,平时不能暴露身份,不过看在朋友的情分上他可以立案帮忙找人。而后,李某用他特意为此次骗钱计划申请的一个名为“为人民服务”的QQ号,并用这个QQ号以公安局督查科科长的名义强调自己的警察身份。同时,李某还从网上剪贴复制有警服的照片、卧底警察通知、空白传唤通知书、逮捕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李某的极力说服和并不存在的督查科科长的旁敲侧击下,几天后张龙相信了他的卧底警察身份。而后,李某以办案需要办案经费、需要请客为由,先后骗取张龙及其家人现金近8000元。期间,李某多次约张龙及其家人在巩义市公安局门口见面,以使他们完全相信自己的警察身份。

    但是一个多月过去了,李某并没有像他计划的那样找到李瑞娇。面对他提出的一次又一次的“办案经费”需求,张龙的父亲对李某的身份逐渐产生了怀疑。2012年1月中旬,张龙的父亲到派出所报案,而后,在警方的调查讯问下,李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假警察”身份。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人民警察进行诈骗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李某归案后能自愿认罪,且已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故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所用姓名均为化名)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86986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