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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还田机隆隆响 一时疏忽大意竟酿成机器碎人的惨剧

  发布时间:2012-02-01 11:28:54


    农忙时节,在别人家的玉米地里“遛玉米”的李大妈被秸秆还田机绞死了。司机魏新龙发现后吓得瘫坐在地,他至今仍想不明白:虽然自己开工前一时疏忽没有大声询问玉米地里是否有人,但拖拉机的声音那么大,死者当时怎么会不知道躲开呢?

    2011年9月27日,巩义市站街镇发生了这样一起惨剧,2012年1月31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魏新龙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魏新龙,现年50岁,家住巩义市站街镇,个人拥有一辆红色拖拉机,近十年来以农忙时为人收割小麦、粉碎秸秆赚钱。2011年9月26日,站街镇青山村第七组的组长刘华鹏打电话联系魏新龙,请魏新龙次日上午到他负责的生产队进行秸秆还田作业。第二天上午9时许,魏新龙带着何新成及另外两名经常与其搭伙干活的朋友来到了青山村七组。组长刘华鹏给魏新龙指明作业范围,并确定地里面没有剩余的未运走的玉米后就离开了。而后,魏新龙、何新成等四人就开始了准备工作。在开动拖拉机之前,魏新龙先是绕着这块长70余米、宽60余米的田地查看了一圈,没有发现地里面有人。他当时想着既然地里的粮食都已经运回家了,这里面应该也没有人了,就算有人在拾别人漏掰的玉米,等会儿听到拖拉机响应该也会躲开的,于是就一时疏忽没有大声询问地里是否有人。

    开动拖拉机后,魏新龙先是按照以往习惯在玉米地外围绕圈作业了五、六圈,而后开始东西向作业。没过多大一会儿,他听见拖拉机后面的秸秆粉碎机发出的声音不太正常,于是就停下车来检查。本以为是机器故障,但魏新龙一走到车后就被眼前的情景吓坏了:一名穿红色外套的妇女已被卷入机器中绞得不成人形!被吓呆的魏新龙先是冲着坐在地头休息的何新成等人大喊一声:“出事了!”而后就瘫坐在地,脸色发白。闻声赶来的何新成等人随后报了警。大约一个小时后,青山村65岁的刘大爷赶到现场,通过辨认死者衣服等特征,刘大爷确定死者是他的妻子李淑典。

    事后,据魏新龙讲述,他的秸秆还田机是其自己改造的,前方是一个梯形叉,用于把玉米杆聚集在一起,而后再把玉米杆推倒,然后用拖拉机后面的秸秆还田机把已经被推到的玉米杆粉碎成小块。“拖拉机的速度非常慢,看见人后踩刹车一般不会撞到人。在出事之前我已经开着车在这块儿地周围转了几圈,车的声音那么大,即便地中间有人,听见车响也应该能躲过去。只要高于60厘米,我坐在车上就能看见前面的人,但出事之前我真没发现前方有人。”在警方调查的过程中,魏新龙这样说到。何新成对警方说:“由于拖拉机比较高,司机坐在上面只能看见近处正前方高于60厘米的物体,如果人坐在地上可能就看不见了。拖拉机的声音是向上排放的,人在前方大声呼救司机也应该能够听见。死者很有可能是在地上躺着的时候被推倒的玉米杆盖住了,要不就是她听不见声音或是晕倒在那儿了。”通过询问死者家属,警方得知死者生前腿不太好,走一段路就得坐下休息一会儿,事发当天李大妈是出外拾别人家地里漏掰的玉米的。

    事发前,魏新龙清楚玉米地里可能会有“遛玉米”的人,但却没有对此加以重视,更没有预见到会发生这样的惨剧。案发后,魏新龙的亲属已与被害人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新龙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魏新龙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且亲属能够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所用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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