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酒后乱性,这话一点也不假,王娇李伟酒后发生关系,李伟为了逃避责任,玩起了失踪。王娇独自产下儿子后,李伟又以自己可以给儿子更好的生活为由将儿子抱走。双方因儿子的抚养问题发生纠纷,王娇向法院提起诉讼。2月6日,巩义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后判决王东由原告王娇抚养,被告李伟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至王东十八周岁时止,按每月五百元的标准向原告王娇支付抚养费。
30岁的王娇和36岁李伟2008年经朋友介绍相识,两人在吃饭过程中喝了点酒,醉酒后两人发生了关系,谁料这一次性生活竟导致王娇怀孕,李伟得知王娇怀孕后怕王娇趁机敲诈,于是就玩起了失踪。王娇也是个性格刚烈的女人,并没有对李伟纠缠不休,怀孕期间自己熬下来,于2010年10月29日生育一子,儿子出生后王娇将儿子的户口报于自己名下,取名王东。李伟在得知王娇生了一儿子后,心里又打起了主意,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把儿子抢过来,自己就后继有人了。于是,2011年7月5日,李伟突然出现在王娇的家中对王娇说:“你没有固定工作、住所及生活来源,无法对孩子尽到抚养义务,孩子跟着我肯定不会受苦,以后你什么都不用管,我也不会向你要抚养费。”后将刚满8个月的儿子王东抱走,王娇联系不上李伟,去家里找人李伟也躲着不见。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王东至今未满两周岁,由原告王娇抚养对其生活有利,原告要求抚养王东并由被告李伟每月支付抚养费五百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