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一学生王倩在校读书期间,从高楼坠下造成伤残,家长遂将学校告上法庭。起诉学校赔偿王倩医疗费、护理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共计3万元。
因听歌缓解情绪被罚在楼道反省
王倩是巩义市某初中的一名学生。2011年6月8日晚10点,正值炎夏由于学校的锅炉损坏维修好,使得宿舍的学生们无法喝水,炎热天气同学们又热又渴。王倩的宿舍位于顶楼,宿舍内住着14个人,大家都难以入眠,王倩为了缓解自己烦躁的情绪,便拿出自己的手机来听歌。谁知歌声招来了寝管,2名寝管不由分说将王倩从床上拉出宿舍,一顿训斥后让其回宿舍。王倩回到宿舍不到5分钟,2名寝管再次来到宿舍问道:“谁是寝室长”?王倩说:“我是”。2名寝管以寝室长管理不当带头扰乱秩序为由,让王倩到楼道反省。
无处可去到教室过夜却意外坠楼
王倩被带出宿舍时宿舍门被风带上了。王倩在楼道里哭,也不敢出声,宿舍回不去了,于是来到自己4楼的教室,也不敢开灯,准备在教室熬一夜。这时,楼道里副校长杨某在巡逻,王倩害怕赶紧往桌子下躲,撞到发出声音。杨校长听见声音以为是小偷,赶紧进到教室拿手电筒照着说:“谁?出来。”王倩因为害怕,脑子一片空白,加上在强光的照射下迷失方向,又不知是何人,于是跑到窗户附近想跑,不幸坠楼。
支付部分医药费后拒绝赔偿被起诉
王倩很快被送到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经医院诊断,王倩左脚跟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脚踝骨骨折。王倩在住院后学校只支付了3000元的医疗费用后就拒绝赔偿。无奈,王倩的父母将学校告上法庭,认为:作为一名学生,在被告学校接受教育,因被告教育方式错误,加之学校管理不当导致原告受伤,被告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