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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魏治国同志喜获人民法院工作三十年荣誉奖章

  发布时间:2012-05-29 12:39:42


    5月28日,由最高法院制作的人民法院工作三十年荣誉奖章已下发至巩义法院魏治国同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了表彰长期为人民法院事业做出贡献的同志,弘扬他们的优秀品质和突出业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颁发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荣誉证书和奖章的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为全省17名从事法院工作满三十年的同志颁发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荣誉证书和奖章,巩义法院魏治国同志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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