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立案、审判、执行部门密切协调,形成合力解决执行难问题。针对法院审、执分离,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衔接不紧密等现象。近日,巩义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配合的实施意见》全面助推执行工作。
《意见》共5个方面21条。一是制定了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倡导树立“立审执”一体化观念,进一步细化了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重点环节。二是在立案阶段强化风险释明。对立案当事人加强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着重强化诉讼风险告知,特别强调在立案阶段要做好诉讼保全工作,加大诉讼保全力度,严格规范保全手续和文书资料,规范诉前保全卷宗移送工作,在随案移送审判庭的同时,执行部门留档备存,为日后可能执行奠定基础。三是在审判阶段,注重诉讼主体的审查,确保及时依法变更或追加诉讼主体;大力倡导诉讼调解,提高调解案件的当庭履行率和自动履行率;加大审理阶段的诉讼保全工作,防止执行时无财产可供执行状况的发生;针对劳动关系案件、相邻纠纷、离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涉房纠纷和买卖合同等案件进一步明确了处理原则,提高可执行性;同时,要求努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强化判后答疑制度及执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增强法官审判过程中的执行意识,为审判、执行的有效对接作好准备。四是在执行阶段,进一步注重执行依据审查和执行和解工作,强化全院联动,合力参与执行。进一步规定实施权和裁决权的分离,特别是对行政非诉案件执行进一步予以明确。五是制定了执行机构与立案庭、审判庭、审判管理部门之间定期沟通和协调机制,保证及时稳妥处理审执配合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同时避免因信息流转不畅或不及时造成执行工作难度加大。
巩义法院《关于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配合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实施,必将有力的推动法院的执行工作,真正确保执行工作实现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