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挪用资金罪服刑三年,狱中服刑期间,不但不知悔改,反而在被释放后立即将犯罪对象瞄准了自己在狱中结识的狱友。近日,被告人杨文中因诈骗狱友家属9000元,被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杨文中,系河南省南阳市人,现年50岁。2002年10月28日,被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4年6月7日刑满释放。2004年7月份,杨文中化名“老九”,找到服刑期间结识的狱友董某的妻子赵某,以可以帮助董某减刑为名,先后三次在王胡寨村其的租房处骗取赵某现金其4000元。2004年9月,为了消除赵某思想上的顾虑,也为了以后更好地行骗,杨文中带领赵某、王某等几人一起去监狱看望赵的丈夫董某,但在看望时从不说帮助减刑一事,也不准其他人提及此事。2004年12月26日,被告人杨文中又给赵某打电话,让其再送来5000元,同年12月28日,赵在中原路立交桥下将5000元现金交给杨文中后,公安人员当场将杨文中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文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李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