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巩义市人民法院永安中心人民法庭庭长尚玉栓,院里的同志没有不翘起大拇指的。她自参加工作以来,兢兢业业,清正廉洁,荣多项市级省级荣誉,多次收到当事人的锦旗,受到院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
“业精于勤”是尚庭长的座右铭。在法院,她的勤奋敬业也是出了名的。尚庭长原本在巩义法院民一庭工作,民一庭是业务指导庭,疑难、复杂案件都在民一庭审理。作为民一庭的中坚力量,尚庭长处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及发回重审等案件十余年,对于每起案件,尚庭长都能够做到和当事人充分沟通,辨法析理,使当事人或接受调解,或撤诉,或服判。2011年7月底,尚庭长自民一庭调入永安法庭任法庭庭长,既要管理庭内大小事务,又要办理案件。尚庭长于是更是秉承了她一贯勤奋的作风,白天或调解案件,或开庭,或布置庭内事项,中午则从未休息,以庭为家,晚上十一点了还在法庭写判决书。她把时间安排的井井有条,她常说:“当事人打官司不容易,一个人一生可能就打一次官司,我们身上的责任重大,不能松懈。”
尚庭长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作为原则,把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作为其追求目标。她在调解中引导当事人换位考虑,让当事人在平和友好的气氛下协商,为当事人提供多种解决方式,以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在她审理庞某诉吴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庞某和吴某订婚,并给付吴某一大笔彩礼,后庞某反悔不想和吴某结婚,起诉至法院要求吴某返还彩礼。调解中,吴某称在农村习俗里,男方悔婚的话,彩礼不应当退。尚庭长向吴某释法说明了法律中规定的彩礼应予返还的情形,又从情理角度讲双方是一个村的,不必为此闹得双方老死不相往来等。经过尚庭长的一番话语,吴某意识到了自己的理屈,双方很快就打成了调解。
作为一名法官、一名共产党员,尚庭长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认真审理每一起案件,以其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其良好的职业操守为法庭干警树立了榜样,坚守了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实践了法律的神圣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