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静原本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女人,可是因为毒品,因为一个男人,她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近日,巩义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并做出依法判决。
小静是巩义市鲁庄镇人,原本过着平静的生活,可是在2007年的时候,她招惹上了毒品,因为贩毒,2007年1月份她被巩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今年2月份,她伙同另外一名嫌疑人小艳来到受害人李某的住处,将迷药放到受害人李某喝的奶茶中,李某昏睡后,两人将李某身上的1000元钱现金劫取后均分。该案的审判长刘春琦说:“这个药品属于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被害人服用之后,会出现昏睡的症状。”
李某醒来后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将二人抓获,据小静交代,她和李某原本就认识,她这样做是因为李某欺骗了她的感情,因为李某在有家室的情况下还和她交往,另外,自己之所以招惹上毒品,就是受到了李某的影响,她是想报复他。但是,不管动机如何,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静和小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精神药品催眠的方法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分别判处小静和小艳有期徒刑五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