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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拦截小学生索要钱财 逼迫其回家偷拿现金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6-26 16:00:57


    20岁的李亮无工作无收入,为了弄点钱花他将目标锁定到小学生小涛身上,多次以殴打、恐吓手段向小涛索要现金,小涛先后从家中偷拿现金累计一千余元交给李亮。6月25日,李亮被巩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岁的李亮家住巩义市,初中毕业以后在家无所事事。闲来无事的他经常到康店镇黑南村的偏僻地段闲转。后来发现这条路上经常会有小学生路过。于是他心生一念,想拦截个小学生索钱财。2011年8月5日,李亮带着一把弹簧刀又来到康店镇黑南村的偏僻地段,到了中午11点多左右,看见放学途中的小涛,上前拦住小涛向小涛要钱,小涛说自己没有钱,李良就恐吓说你如果不给我钱我就以后天天在这里等你,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小涛哭着说自己真的没有钱,李亮一把将小涛按到地上,说你给我钱不给,小涛哭着说我真没有。李亮就殴打小涛,让你嘴犟。没有你回家给我拿,不许给家人说,还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指着小涛说,敢给家人或者别人告状我就捅了你。然后又恐吓、殴打小涛一翻,让其回家给自己拿钱,自己在这里等,于是小涛回家偷拿现金中午上学给李亮带来。此后,李亮先后用此方法强迫小涛在家中偷拿现金累计1000余元。

    一天小涛在偷拿钱时被妈妈看到,询问后才得知儿子有此遭遇。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亮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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