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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羊记”吃夜市 顺手牵羊盗走他人财物

  发布时间:2012-06-28 14:39:54


    李伟、刘军两人晚上到夜市摊上吃烧烤,看见其他人上厕所时将包忘在凳子上,于是就偷偷将提包偷走。6月28日,李伟、刘军被巩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罚金一千五百元。

    23岁的李伟、刘军家住巩义市。两人都早早辍学在家待业,和朋友一起吃饭时认识的。后来两人慢慢就熟了起来。两人都是游手好闲,不干正事。2012年4月17日,两人相约来到巩义市区,到游戏厅、网吧玩了一天,将身上本来就所剩无几的钱挥霍的差不多了,晚上两人在网吧通宵打游戏。到了凌晨,两人都饿了,于是出来到巩义市三新广场“羊记”夜市摊吃饭,因为吃饭的人不少,两人邻桌坐了两个女孩。饭吃到一半的时候,邻桌其中一个女孩对另一个说要上厕所,让另外一个女孩一会儿直接去找她。这时李伟看见凳子上放着一个提包,对面女孩也没有在意,吃完就转身去结账。李伟、刘军趁她去结账时,将凳子上的提包拿走,然后两人跑到附近一个小公园,翻看包内有现金1020余元、MP3一个物品,后两人准备分赃的时候被赶到的民警抓获,经巩义市价格认真中心价格鉴定,mp3价格为58元。赃款赃物已追还被害人。

    原来另外一个女孩结账后准备走时,一个客人问她刚才和你一块那个女孩是不是提了一个黑色的包。女孩说是。然后那个客人说刚才有两个男的把包拿走了。你赶紧报警吧,我看他们朝那边小公园去了,现在去应该能找到。于是女孩报了警,警察赶到将李伟、刘军抓了个现行。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伟、刘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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